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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思想早在80年代就已经出现,在1982年提出了“以上海为中心建立长三角经济圈”的设想,仅包括上海、南京、宁波、苏州、杭州5个城市,1986年合作范围扩大,建立了“上海经济区办公室”和“五省一市省市长联席会议”制度。但由于在当时的长三角经济圈中,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相差太大,导致长三角经济圈最终难以维持,改革开放后,长江三角洲地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经济得到前所未有的迅速发展。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浦东的开发开放,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上海市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04年长三角15城市经济总量共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8775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21.7%,人均GDP(按户籍人口计算,下同)达到35147元,利用外资总额占到全国的半壁江山,达到52.1%,成为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社会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
从世界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看,当一个国家人均GDP处于3000美元至10000美元之间,正是国民经济具备了相当实力,进入活跃、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长三角地区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标志着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综合实力跃上新平台。然而,发展中的行政区域分割导致了各自为政,为了各自利益及彰显政绩,颁布出台自己的相关政策,其结果是一方面各地区的产业结构大量雷同,恶性竞争的局面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环保等涉及跨行政区域,有利于整个长江三角洲可持续发展和可以提高整个长三角竞争力的制度、政策的执行却难以令人满意,由此加快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建议在90年代以来又被重视,营造全球第六大都市圈的概念被提上日程,期望通过跨行政区划的经济协作、合作和互动关系,来共同分享分工协作带来的经济利益,促进长三角经济圈迅速崛起,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李富: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摘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2006年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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