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8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3月9日,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来到“中国网中国访谈”现场,为大家解读《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国网圆桌访谈]
刘剑文说,纵观世界各国所得税立法,其实各国修改税法的过程中,一般不给予过渡期的安排,因为给予过渡期的安排就意味着国家可能还要继续付出一些代价。我国为什么还要继续给予外资过渡期的安排呢?
第一,我国在长期吸引外资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扮演着一个角色,地方政府制订了一些优惠政策,使政策有连续性,所以给予过渡期安排。
第二,中国的改革这些年得出一个结论,改革是渐进式的,不是急进的,所以改革要稳妥进行。给予过渡期使外商不至于反弹很大,能够保证这个法律平稳实施。
第三,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曾经也规定了过渡期的问题,效果证明是很好的。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时候,流转税领域中内外资也统一,内外资统一证明当时给予过渡期安排是可行的。(李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