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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上午,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3月9日上午,“中国网·中国访谈”特别请到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先生为大家解读《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国网·中国访谈现场直播。
刘剑文就《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核心问题——基本税率为什么要定为25%做出了解释。
第一,目前外资企业实际税负是15%,内资企业实际税负是25%,如果税率定为25%,企业是可以承受的。我们定的税率25%实际上是零税率,最终通过后,实际税收没有25%,这是很重要的。
第二,税率定的太高不利于吸引外资,对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是不利的。发达国家包括英国、美国、德国、意大利,这些国家只有德国的税率是25%,其他国的税率都在25%以上,最多达到37、38%。周边国家如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尼,最低的是27.5%。所以确定25%的税率是很有国际竞争力的。
第三,财政能不能承担,从33%降到25%,意味着财政收入的减少。建立和谐社会需要关注教育的问题、医疗的问题、住房的问题,还有西部落后地区,这些都需要钱,钱从哪里来?这些要靠纳税人纳税才能形成财政收入,为这些地方提供帮助。把税率提到25%,外资税率略微提高一点,内资企业税负有降低,按照现在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国家应该还是能承受的。
第四,税率确定要考虑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可以看到,微型、小型企业在国家整个企业中占90%、95%,大量的中小企业能够解决就业的问题,基于这方面考虑,所业所得税法对微型小型企业给予了25%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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