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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文:两法合并不会使外资企业税负有明显增加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09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3月8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3月9日,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来到“中国网中国访谈”现场,为大家解读《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国网中国访谈]

记者提出,国内吸引外资的重要因素并不是税收优惠政策,可能是廉价的劳动力,但是从原来的15%上升到25%,这个税费的提高幅度也是挺大的,不知这会不会对吸引外资造成一定的影响?

刘剑文对此表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税率其实有3种:一是法定税率33%,还有两个优惠税率是24%和15%,内资企业的税率是33%、27%、18%,现在把税率定为三档,基本税率是25%。我国的税率结构是一个系列,对于微利小型企业的税率是20%,对于高科技企业的税率还是15%,从这个意义来讲,高科技企业和现在外资给予税收优惠15%是持平的。即使通过25%这个税率,那它也是一个零税率,外资企业最终是不是适用25%呢?因为大量优惠政策的存在,实际税率可能在18%—20%之间。从总体来讲,外资企业的税负不会有明显的增加。(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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