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政策 财经 国际 健康 教育 文化 论坛 直播 投资 地产 奥运会
新闻 图片 华人 法治 军事 体育 旅游 艺术 博客 访谈 名企 消防 专题库
评论 天气 国情 环境 科技 工会 地方 读书 报告 视频 职场 联盟 供应商
Travel.china.com.cn 旅游新闻 | 地理中国 | 环游世界 | 明星旅游 | 摄影作品 | 人在旅途 | 旅游线路
旅游新闻: ·"世遗"福建土楼将禁止游客登楼 年内门票不提价 ·18日台湾旅游价格有所松动 6天游最低仅需6999元 ·广东中旅 广之旅 南湖国旅免收美国游签证保证金 ·中国银联借记卡在境外ATM机每日可以取款1万元
[打印文章] [推荐朋友] [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
首页>>旅 游 字号:
"世遗"福建土楼将禁止游客登楼 年内门票不提价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7-08  发表评论>>

福建土楼

北京时间7月7日,在加拿大魁北克市举行的第32届世界遗产大会上,21个委员国全票表决通过将福建土楼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世遗”的福建土楼未来的命运将如何?它能够躲开过度开发的厄运吗?本报记者昨天第一时间进行了采访。

“世遗”土楼只占总数0.5%

“太高兴了,等了10年了,我们一直盼望着这一天!”负责福建土楼相关工作的当地官员林志诚昨天一晚上没睡,今早6点半他第一时间得到了这个令人兴奋的消息。林志诚长期负责福建土楼的调查和开发,他告诉本报记者,据他们的统计,福建土楼目前有2.3万多座,但是这次入选世界文化遗产的土楼不到100座,还不到总数的0.5%。

“我们当时也考虑整体申报,但是福建土楼分布太广了,整体申报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林志诚说。经过专家的反复研究,最终确立了以初溪土楼群和洪坑土楼群为代表的福建土楼精华建筑进行“申遗”,“我们之所以选择这些土楼,是因为它们代表了福建土楼的最高水准,而且大部分土楼至今还有人居住,保持着和谐的生活环境。”

据悉,福建土楼得到了委员的极高评价,世界遗产委员会对福建土楼的评语这样写道:“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集居住和防御功能于一体的山区民居建筑的福建土楼,体现了聚族而居之一根深蒂固的中原儒家传统观念,更体现了聚集力量、共御外敌的现实需要。同时,土楼与山水交融、与天地参合,是人类民居的杰出典范。”

年内门票不提价

福建土楼是中国的第36处世界遗产(26处文化遗产,6处自然遗产,4处双料遗产)。近年中国“申遗”很热,一些地方一门心思地“申遗”,就是为了在成功之后,可以提高票价,兴建宾馆,进行旅游开发。而在过度开发之中,有些世界遗产遭到了严重破坏,甚至为此受到了世界遗产委员会的摘牌警告。

林志诚昨天向本报否认了外面疯传的有关福建土楼将大兴土木、吸引游客的消息。“按照联合国的规定,世界遗产被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缓冲外区。在核心区里,我们绝对不会建造宾馆,就是建宾馆,也只会在缓冲外区修建,这里离核心区有三四百米的距离。”林志诚还表示,“申遗”成功之后,他们在年内没有门票提价的计划。

据称,任何一处世界遗产,都必须遵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这项公约规定,遗产所在国政府,有义务保持遗产的原貌,任何改变原貌的举动,都有可能受到警告,以致摘牌。

事实上,现在福建土楼每年接待游客已经达到了120万人次,一些著名的土楼,如永定县的振福楼曾创下两天接待万余人的纪录,这让很多专家感到担忧。林志诚昨天告诉记者,他们计划对游客人数采取限制,特别是“世遗”土楼将禁止游客登楼,而鼓励远观。“毕竟土楼不仅是建筑,更是一种生活形态,我们不能破坏了居民的和谐状态。”

【链接】

福建土楼

福建土楼产生于宋元时期,一直延续至今。福建土楼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山区大型夯土民居建筑,创造性的生土建筑艺术杰作。福建土楼依山就势,布局合理,吸收了中国传统建筑规划的“风水”理念,适应聚族而居的生活和防御的要求,是一种自成体系,具有节约、坚固、防御性强特点,又极富美感的生土高层建筑类型。

【它们曾遭警告】

-张家界

在很短时间内,风景区已经建成游览线30多条,游道300多公里,景区还设有登山索道、观光电梯,全市现有饭店400多家,床位总数达3万多张。被联合国出示黄牌限期整改。

-故宫、天坛、颐和园

三处世界遗产的大修,牵动着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心,该委员会要求大修不能改变遗产的原始风貌,尽可能使用原材料并维持建筑原本结构进行修复,同时加入风险防范、旅游管理的整体规划。

-三江并流

2007年,“三江并流”由于在怒江建大坝、水力发电等设施而被世界遗产专家“质疑”。联合国专家特别要求“希望中国享有世界遗产的地方政府都能从‘三江并流’中认识到,成为世界遗产更多地意味着承担责任和兑现承诺,远不仅是享受旅游收益,可以随意开发那么简单”。 记者 郦亮 实习生 陈萍

文章来源: 青年报 责任编辑: 石头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 对外服务: 访谈 直播 广告 展会 无线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