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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若渔
温州商人厉崇昌到湖北京山县新市镇投资小水电站。镇长称设计和施工不用公开招标,实际操作中,因被当地乡镇干部承接后层层转包和“巧取豪夺”造成严重质量问题。耗资420万元的工程“竣工”后的鉴定结果是:“拆除重建”。(《长江商报》9月2日)
投资商厉崇昌现在已是欲哭无泪:420万工程款化为乌有姑且不论,滚水坝中550万方无法转化为电能的浩荡大水随时有倾覆的危险,随之而来的法律责任影影绰绰,令其忧心如焚。在这场由“招商引资”引发的乱局中,一个投资商的悲情映衬着一任地方政府的胡作非为,造福于民的水电站竟至成为可能为祸乡里的心腹大患,让人不禁悲从中来。
纵观整起事件,显见新市镇有关主政者对事件因果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这座由京山县发展计划局和水利局批准立项的大竹水电站,其申报、立项等手续均符合各种政策要求,项目本身并无任何问题,真正把水电站导入歧路的问题起始于实际操作层面。镇党委书记黄元峰,罔顾现行各种政策法规,摇身一变成为水电站说一不二的总设计师:由他“指定”负责设计施工的邱继国、陈华、刘金顺等人,前者根本没有任何工程设计资质,而作为施工方的后二者竟是被法律明文禁止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公务员。
没有工程设计资质的邱继国最终“设计”出一个漏洞百出、贻笑大方的工程图纸;陈华、刘金顺二人在施工过程中层层转包、任人唯亲、偷工减料,最后交付的也不过是个庞大的豆腐渣工程。可以说,从一开始,大竹水电站建成即被废弃的命运就已注定。
作为投资商的厉崇昌何为?这位人生地不熟的外来投资客,太过轻信地方官员的热诚,从工程的设计到施工,面对盘根错节的利益同盟,渐渐失去对工程应有的控制权。随着事态的发展,他似乎只有相信地方政府不会拿政绩当儿戏聊以自慰。直到最后,他才发现受到欺骗,而此时420万资金已不知有多少被雁过拔毛,落入私人腰包。
事已至此,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很多时候,所谓“招商引资”不过是地方政府政绩冲动与利益寻组的媾和之物。政绩,我所欲也;利益,亦我所欲也。在地方政府政绩与利益双丰收的背后,往往是对投资商与地方公共利益的荼毒和伤害,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招商引资”本身或许并无过错,但如果一旦被地方利益所劫持,则它就是一场不折不扣的行政骗局。
温州商人厉崇昌经此一事,身心俱痛,心乱如麻。而令人难以想象的是,时至今日,面对如此巨大的资金浪费和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新市镇政府有关人等却依然稳坐钓鱼台,在推诿扯皮和敷衍塞责中自证清白,已成悬河的滚水坝竟也无人问津。一旦溃坝,作为所有人的厉崇昌要负起刑责,而一手主导水电站建设的新市镇政府,以及设计和施工方的责任又该怎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