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王旭东
“肇事逃逸,我们痛恨,但我们希望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让他学会感恩,对社会做点儿贡献……”法官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收到一封感人的“原谅书”。父亲在事故中永远离去,面对逃逸后被自己亲手抓回来、家境困难的肇事者,死者家属敞开胸怀,不仅没有提出赔偿,还请求法院轻判。(据7月19日《成都商报》)
“得饶人处且饶人”“人生最大的美德是宽恕”。这是出自死者的家属之口。这些话我们耳熟能详,但能出自死者家属口中,着实让人感动。感动于他们从“本来决定绝不放过肇事者”到后来的“宽恕”的过程;感动于“人生最大的美德”在教育违法犯罪者重新做人上的特殊作用;还感动于法院判决的人性化——日前,对外地来蓉人员潘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并致一人死亡的案件,锦江法院最终综合考虑到他的认罪态度、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等因素,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这一切起源于死者家属“宽恕”了肇事者。为何要宽恕肇事者?案发后死者家属了解到,肇事者潘某的家庭十分困难,妻子有重病,两个女儿正在上学,全家人都靠着潘某一人养活。“这次交通事故,他不是有意的,而是缺乏安全意识。”经再三考虑,他们决定原谅他,也请求法院从轻判决,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希望他能怀着感恩的心为社会做点有意义的事,不愿因为一次意外毁掉另一个家庭的幸福。最终,死者家属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有一种感动是刻骨铭心的。“发扬死者家属的宽容,以勤奋的劳动回报社会。”宽恕宽容别人,直接受益者是被宽恕、被宽容者,进而是其家庭,长远来看,还会是社会。因家庭成员的违法犯罪对一个家庭是巨大的打击,甚至会导致一个家庭的毁掉,其连锁的还有其他社会问题等。也许,我们认为,包括宽恕宽容在内的个人美德只是个人的事,或者说,受益者是个体的、特定的人。其实不然,个人美德也是社会的财富。
我们不能片面地理解死者家属“宽恕”肇事者是“宽恕违法犯罪”,更不能理解成法律也在“宽恕违法犯罪”。死者家属之所以“宽恕”肇事者,基于肇事者“不是有意的”,再者考虑到了其家庭十分困难的现状,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法院的判决也是鉴于认罪态度以及死者家属的谅解等综合因素。由此可见,宽恕是讲究原则与法则的。也只有讲究原则与法则的宽恕才能称之为“人生最大的美德”,才能让被宽恕者受益,让社会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