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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座罚款只能针对特定人群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7-04  发表评论>>

作者:欧木华

公交车上不给老人让座,车长劝了半天你也不听,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哦。这是《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昨日,该草案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很多市民听说后提出了异议。(《河南商报》7月3日)

公交车上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是一种美德,不让座的人让人厌恶,但强制人家一定要让座的规定也不那么"可爱",满车的人,谁该让座?由车长自己决定吗?如此一来,公平性何在?乘客买了票,公交车就应该将其安全送达目的地,中途强迫人家让座,甚至迫使其下车,这样的规定太过霸道,实际上,这种规定是在用一种美好的理由"正当"地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实,规定完全可以做到更加合理化,在笔者看来,方案有二,一是给予让座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比如退还车票,当然,很多让座者并不是冲着补偿而来,但给予一定的补偿比强制更能让不让座的"钉子户"容易接受,这种补偿也是尊重公民权益的一种体现。如果乘客不愿意让座,也不能轻易使用强制手段。

另一种是不让座罚款,只针对于老弱病残孕专席,一般公交车上,其实都有两三个这样的专用席位,但很多乘客并不知道,公交部门应该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和乘客达成共识,当车上没有老弱病残孕者的时候,乘客可以使用专席,但一旦有老弱病残孕乘客上车,占据专席的乘客必须无条件让座,因为你占据了他人的资源,经劝说无效,可以给予适当处罚,但这个罚款权力恐怕也不能由公交部门自己给自己授予,罚款的权力还是应由警察来行使。

和谐地主动让座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让座美德,强制的让座多少有些让人不愉快,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如果车上来了一个霸道之人,非要让你让座,不让座就要打人,这种情况下的让座,恐怕并不是大家所愿意看到的,同样的道理,用罚款等权力胁迫手段来强迫大众,而不是特指特定人群(比如占据老弱病残孕专席者)必须让座,反倒是会让人产生反感,也无益于精神文明的建立。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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