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 论>>经济论衡字号:
财产性收入:新时代的藏富于民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0-18  发表评论>>

代福华 

十七大报告有诸多新亮点,而“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便是其中之一。“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提法内涵丰富、新意十足,引起了与会代表欢欣鼓舞地讨论。(新华网10月17日)

财产性收入的学理概念当然是见仁见智。然而,无论对财产性收入的内涵如何界定,创造条件增加群众的 财产性收入都将带来民生的极大改善,并将成为十七大这场“民生盛宴的压桌菜”。

从早期的“按需分配”梦想,到后来的“按劳分配”现实,再到“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设计,又到今天“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英明而理性抉择,分配方式的历史变迁昭示了国家的理性、彰显了社会的进步。“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实质上是藏富于民治国理念在当代社会的体现。

其实,“藏富于民”是中国一个古老的治国理念。历史上,大凡开明帝王无不将民生殷富作为太平治世的理想状态。而当横征暴敛致民不聊生之时也正是社会动荡不安、酝酿社会革命之日。然而,长期以来,“藏富于民”并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和实践,在“大河与小河”关系的论辩中往往过于强调“大河无水小河干”,国家财富的积累被摆放在明显突出的位置。资料显示,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是1.3万亿元,2004年上升到2.6万亿元,仅4年时间,财政收入就翻了一番,而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而且这一下降趋势并没有停止的迹象。这些年,国家财力快速增长的同时,老百姓却看病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群众没有充分分享到国家整体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如果说由于国家的经济条件等原因,而出现了上述种种问题,那么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到了该“与民休息”的时候了。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而言,“藏富于民”正当其时,顺民心、得民意,是党的英明决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让群众手里的财富和国家的财富一同增长,民间才有创新动力,国家才会不断进步,社会才会日益和谐。

正如一位代表所言,“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就是让老百姓的财富保值增值。应该说藏富于民的大政方针既定,那么,接下来就是执行的问题。冀望于各级党和政府能够深刻领会党中央政策精神实质,认真贯彻执行。如此,则是民众之福,亦是党和政府千秋之功。

文章来源: 光明观察 责任编辑: 殷楠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相关新闻
-拓宽收入来源需要体制创新
-先有财产,然后才有财产性收入
-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逻辑前提
-“财产性收入”描绘百姓财富憧憬
-如何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公平之光要照进初次分配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