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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溪
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内涵丰富、新意十足,这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10月17日中国网)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写进了十七大的报告中,立即引起了百姓的关注,受到了百姓的欢迎。百姓从中读出了希望、读出了喜悦。财产性收入,按照有关专的解释,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对此不少百姓已经并不陌生,不少百姓也已涉列了财产性收入精打细算之中。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使百姓看到了财富憧憬,对百姓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我们看到,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老百姓也积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当前居民储蓄在15万亿元左右。而随着股市等金融市场的繁荣,百姓投资理财热情高涨,到今年10月初,沪深两市投资者开户数超过1.2亿户;基金资产净值总计已超过3万亿元,基金投资账户数超过9000万个。实现财产性收入,已经走到百姓家庭经济活动之中。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其中意味深远的是,国家将在如何使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上做文章,即创造条件。比如,百姓在通过储蓄、国债、基金、投资股市等方式来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尽管有各种各样的风险,但是国家将会在投资环境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维护投资环境健康有序地发展,保护百姓投资理财的积极性。国家关注投资环境,致力于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就是对百姓理财并由此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支持。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其画龙点睛之笔就在于,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实现“更多”,就是实现公平,就是缩小贫富差别。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资本市场将会通过有力的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并由此而得以健康地发展,使广大投资者公平公正地得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又一体现,而这一改革惠及于更多群众,值得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