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政策信息>>科学发展共建和谐
中国推行四项措施防止就业歧视和保证就业公平
中国网 | 时间: 2007-10-09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2007年10月9日15时,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就业促进法》及实施准备工作的有关情况。

在谈到如何防止就业歧视问题时,张小建说,法律在公平就业、防止就业歧视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我们已经开展了劳动法和配套法规的宣传和贯彻,监督指导用工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公平就业的规定,防止招聘中的歧视行为。下一步我们打算从四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结合《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使法律上原则性的规定能够更加的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同时,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公平竞争,为劳动者公平就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要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如果在法律执行后出现了明显的就业歧视和违反《就业促进法》中相关规定的行为,要按法律中的罚则进行处理和惩罚。同时,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中介的招聘行为进行规范。

三,按照《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对市场就业中困难群体给予援助。

四,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全社会的平等观念,特别是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劳动者权利,依法公平地解决就业方面问题,招聘方面的问题,进行招聘、用工的问题。

在谈到如何保障执行时,张小建说,决心把它变成指导中国就业实践,解决中国就业问题最强有力的武器。决心主要来自几个方面:

一,现在这个法律的实施已经有了一个很有力的工作基础。现在法律中所有实施的政策和规定的要求都是有了有效基础的情况下总结出来的。同时把没有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律进一步解决好。

二,因为法律的贯彻执行和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支持和参与都是分不开的,各级政府一定会履行起这样的职责。现在各级政府都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执政的第一要务,在解决民生问题过程中,就业、社会保障等这类问题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又是重中之重。同时,社会各方面对这个问题也都很关注,包括我们和各个政策部门。

三,工会、青年团、妇联、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的社会团体大家都很关注,都积极参与这部法的制定和实施。特别是在贯彻《就业促进法》中会极大地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表现在他们会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特别是这个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以后将要出台的《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出台后,构成一个为劳动者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方面构成大的保护网,对推动劳动保障工作会发挥更加重大的作用。(德忠)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