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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比例上有什么具体要求?
中国网 | 时间: 2006-12-15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答:出席党的十七大的代表,肩负着全党7000多万党员的重托,要反映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广大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因此,党的十七大代表不仅要具有先进性,而且要同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有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党员。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等各方面的代表。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名额。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要占一定比例。

    为了实现这个要求,中央对各选举单位的代表构成比例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中,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70%,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一般不少于30%,其中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比例相应有所提高;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所占的比例,一般应分别高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所占的比例;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等等。中央要求,各选举单位要确保达到规定的代表构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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