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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2008年第4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8-27  发表评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8年第4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

    为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8年第4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予以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违法网站依法移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查处。

    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浏览“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http://www.sfda.gov.cn/WS01/CL044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将陆续曝光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销售药品网站的名单,并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买药品时须谨慎。

    附件:

    关于发布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2008年第4期)的通知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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