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民政部制定并出台《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  ·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卫生部8月11日公布2008年7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在格鲁吉亚的中国公民注意安全  ·关于北京2008年奥运会部分比赛时间变更的公告  
首页>>政策信息>>政策动态>>部委通知 字号:
财政部公告发行2008年十三期记账式国债240亿元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8-12  发表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08年第21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8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4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40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20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94%,2008年8月11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14日发行结束,8月18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每半年付息一次,利息支付日为每年2月11日、8月1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8年8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五、本期国债在2008年8月11日至8月14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八年八月十一日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