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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公安部对现行的68件部门规章(截至2008年5月)进行了清理,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关于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公安部令第9号)。根据清理结果,公安部编制了《公安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公安部网站近日公布了这一目录。
公安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截至2008年5月)
1、 《港口治安管理规定》
1989年3月4日公安部、交通部令第3号公布 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
2、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90年4月10日公安部令第6号公布施行
3、 《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
1992年10月12日公安部令第11号公布施行
4、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
1993年5月13日公安部令第13号公布施行
5、 《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
1993年9月24日公安部令第14号公布施行
6、 《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
1994年2月24日公安部令第17号公布施行
7、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994年12月25日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9号发布施行
8、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
1995年2月21日公安部令第23号公布施行
9、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1995年3月6日公安部令第24号公布施行
10、 《暂住证申领办法》
1995年6月2日公安部令第25号公布施行
11、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1996年10月16日公安部令第30号公布
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12、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工作规定》
1997年9月10日公安部令第31号公布施行
13、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1997年12月12日公安部令第32号公布施行
14、 《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
1998年3月11日公安部令第34号公布施行
15、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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