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公安部通知要求加强奥运火炬接力交通安全保卫  ·全国爱卫办:各地开展灭鼠为重点除"四害"活动  ·北京市民近期可就18个民生议题向市政协建言  ·银监会:信贷从紧不压支农贷款 特别支持粮食生产  ·俞正声寄语青年:对国家尽责 对社会尽责 对己负责  ·民航总局实施航空保安特别工作措施 力保奥运  
首页>>政策信息>>中国政策>>科教文卫 字号:
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包括两部分内容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4-09  发表评论>>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近日通知印发《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2008年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抽检工作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对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二是对餐饮业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进行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两部分内容的开展都要针对可能存在卫生安全问题的产品和场所进行,并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生产经营企业采取曝光、处罚等措施,以体现国家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和严肃性,使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既达到规范和净化市场的作用,又充分体现对消费者的消费引导作用,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08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继续要求由承担抽检任务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及时查处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并做好省际间的协查和通报工作。

抽检信息公布要依据《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和《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指南》要求,既达到警示效果,又能指导消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加强对本地区典型案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指导工作,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向社会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卫生抽检工作进展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