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立法解读:351部法规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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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立法解读:500多部法规颁布实施 2006年立法解读:497部法规颁布实施

1月
59部法律法规元旦实施 开放 人权 规范

   2007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的第六年,又是北京奥运会筹备的最后一年,中国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机遇与挑战。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从司法制度上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监督法的实施将带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2007年元旦,将有59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28部,地方级法规31部。开放、人权、规范,成为本月法规的关键词。

    为依法尊重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从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是23年来,中国对最严厉的刑罚——死刑所作的最重大改革,对于国家民主与法治发展进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全文]    

2月
36部法规2月1日起实施 体现“宽严相济”特征

  2月1日起,将有36部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2部,地方级24部,“宽严相济”是此次法规的特色——居民个人用汇的限制放宽了,通过银行购汇将越来越便利;不正当竞争中仿冒、虚假宣传有了明确的认定规则,“傍名牌”将被严查;民间行医的道路拓宽了,农村医生有望摆脱合理不合法的尴尬困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更加严格了,“豆腐渣”工程的监理工程师要被问责。

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放宽了居民个人用汇的限制,将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以前的2万美元大幅提高到5万美元,将更好满足出国旅游、留学人员及商务人士的用汇需求,使外汇黑市失去市场。如果个人一年购汇在5万美元之内,只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在银行办理,不需要提供额外购汇需求证明材料。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规定携带出境。[全文]

3月
34部法规3月1日实施 反洗钱有了坚实法律保障

  从3月1日起,将有34部法规、规章文件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地方级17部。继《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之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实施,使反洗钱工作更加深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出台显示了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此外,造价工程师、建造师、房地产估价师、安全工程师4类人员将实行新的注册执业制度。

据报道,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中约70%进入中国。这些电子垃圾材料中含有的铅、汞、锡、镉等有害物质已经对我们的生活环境形成了严重的威胁。由信息产业部等7部委联合出台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从3月1日起,凡是要在中国国内市场销售的涉及计算机、手机、DC、DV等所有电子信息产品采用贴标识或写在产品说明书里的方式,对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成分,环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全文]

4月
30部法规4月1日起实施 为老百姓打官司"减负"

  [解读]4月1日起,将有30部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7部,地方级法规23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诉讼费缓、减、免交的具体情形,切实为老百姓打官司“减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6修订)》加大了对重点车型和驾驶人的违法记分管理,酒后驾驶、故意遮挡号牌的司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降低了诉讼费交纳标准。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分为10类交纳,争议数额越大,交纳比例越小;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案件受理费;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受理费确定为每件50元至300元;执行案件一律先执行、后收费,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等不收案件受理费。[全文]

5月
31部法规5月1日起实施 “民生”成关注焦点

  [解读]5月1日起,将有31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地方级法规14部。这些法规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药品、食品、用水的安全监管,保障公民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投资者权益。

5月1日起实施的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让百姓看病买药更明白,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正式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2007)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者,将被暂停销售。为给追溯、查证、处理假药、劣药提供重要线索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不要忘记索要销售凭证。[全文]

6月
30部法规"六一"起实施 破产法出台意义深远

  [解读]6月1日起,将有30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5部,地方级法规15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引入管理人制度和企业重整制度,对破产清偿顺序作出了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增加了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制度、明确法人可以参与合伙,为在国内开展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投资扫清了法律障碍。国务院出台《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构筑了一道公务员道德风险监控的“防火墙”。[全文]

7月
20部法规七一开始实施 立法保障农民权益

 [解读]7月1日起,将有20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8部,地方级法规12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通过立法保障农民成为合作社的主人,帮助农民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越来越多的海外交易所开始抢滩中国市场,《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境外证交所在华设立代表处的申请和审批工作不久即可开始。《洗染业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全文]

8月
14部法规8月1日开始实施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解读]8月1日,将有一系列法规开始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畅通了行政复议渠道;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制度的建立,让投资者在期货交易中遭受的无辜保证金损失得到补偿。此外,公民存取款超过一定额度、个人购买保险须经过身份验证。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平台。国务院发布《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总结了《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的经验,健全了行政复议审查方式,增加了和解制度和调解结案方式,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的适用情形,完善了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为了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依法解决行政争议、解除申请人“不敢告”的思想负担,条例规定了行政复议不利变更禁止原则。为了避免被申请人拖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条例明确了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全文]

9月
16部法规9月1日起实施 凸显了法律的人情味

  [解读]9月1日,将有16部法规开始实施。8部国家级法规中,对船员的保护、铁路事故受害者的保护,凸显了法律的人情味;关于国家工程实验室的管理、环境监测的管理,则体现了管理的前瞻性。

说起船员这个职业,人们往往联想到周游列国、浪漫风光。其实,船员常常面对的却是海啸的袭击、海盗的抢劫;一出海少则三个月长则一年多,精神与物质都与世隔绝。由于被船东拖欠工资、工作生活环境差,船员弃船而走的事件屡见不鲜。为此,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在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同时,针对船员权益缺乏保障的现实,借鉴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规定,确定了船员的社会保障权、健康权、签订劳动合同权、获得报酬权、休假权、遣返权等6项权利。[全文]

10月
33部法规10月1日起实施 物权法十年磨一剑

  [解读]10月1日,将有33部法律、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0部,地方级法规23部。《物权法》及相关法规的实施更加重视保障公民权益,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药品、出入境商品的加强管理,则体现了安全优先的原则。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全文]

11月
23部法规11月1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对法受关注

  [解读]11月1日,有23部法律、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8部,地方级法规15部。11月1日生效实施的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强化非常状态下政府的义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权益。该法律明确规定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财产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政府机关还应主动收集和掌握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并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保障公众知情权。该法做到了“瞻前”能预防“顾后”可救援,在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中的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对政府机关作出明确职责要求。[全文]

12月
25部法规12月1日起实施 体现改善民生决心

  [解读]12月1日,共25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1部,地方级法规14部。一系列针对食品、药品、住房的法规出台,体现了国家继续加强行业监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的决心,此外,12月1日起我国国境口岸不再阻止艾滋病患者或者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出入境,仅要求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即可,进一步体现了我国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

卫生部《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将食品安全把关的关口前移,明确将原来针对食品产品的管理转变为对食品原料或成分的监管,审批后新资源食品将以名单形式向社会公告。《办法》引入发达国家采用的危险性评估与实质等同原则,建立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制度,包括芦荟、双歧杆菌等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植物、微生物,以及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都列入新资源食品的范围。为应对食品安全隐患,《办法》要求,包括转基因食品在内的新资源食品在首次上市前应将原料报卫生部审核批准,生产经营新资源食品,不得宣称或者暗示其具有疗效及特定保健功能,企业要建立食用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全文]

编辑制作:胡永平电子邮箱: huyp@china.org.cn 电话:86-10-8882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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