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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定:夏季高温补贴不能以清凉饮料代替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7-14  发表评论>>

新华网重庆7月13日电 (程正军、苏崇生)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安监局获悉,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7摄氏度,重庆市坚持上班的劳动者可领取高温补贴。其中,日最高气温在37摄氏度-40摄氏度之间时,高温补贴额度为5元-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摄氏度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10元-20元。

“高温补贴不能以清凉饮料代替。”重庆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每年5月至9月是夏季时段,在此期间,重庆市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一旦气温超过37摄氏度,除发放免费的、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以外,企业还必须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这位负责人说,高温补贴属于生产性福利待遇,因此,凡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能享受高温补贴。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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