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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的政务公开已不满足于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还将行政权力纳入透明运行的轨道。在即将于5月15日举行的“政务公开活动日”上,大连市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将举办现场展会,就包括“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在内的相关信息向群众面对面答疑解惑,提供咨询服务。在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背后,有着市政协委员长达4年调研建言、全力推进的“足迹”。
近年来,大连市政府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取得明显成效。然而,伴随服务型政府和软环境建设的进程,社会公众对“透明政府”、“阳光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等看似很神秘的领域,群众更想知情。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势在必行。”2004年至2007年,大连市政协从组织视察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入手,每年瞄准一个群众眼中的“神秘”领域深入调研,就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开展协商,并邀请媒体跟踪报道,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去年6月21日,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大连市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视察。针对委员们提出的提高财政使用效率、加强对分散采购活动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和治理政府采购中的腐败等建议,大连市监察局、财政局召开专门会议,将落实好政协建议纳入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实施方案,迅速着手改进工作,先后对部分采购人的采购行为进行联合大检查,并围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等5个方面对全市从事政府采购监察的干部进行培训;通过加快政府采购开评标场所建设、改善监管条件、加强政府采购专家库建设等途径,健全和完善了政府采购工作。
在今年初召开的大连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市政协法制委在对4年来相关视察调研认真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提案,建议不断完善政府决策公开制度,切实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政府决定相结合,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对公共资源使用的监管,推进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等公共交易的过程公开,实现交易的公正、公平;适当公开行政监督情况,让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
在我国第一部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前夕,大连市政府结合落实政协建议,对政务公开不断拓展深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诉求权和监督权。同时,市政府还决定从今年起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进行检查和评议,对达到示范点建设标准的单位,由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标牌。(记者 吕东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