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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2-29  发表评论>>

新华网快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上午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将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陈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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