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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强调:不得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25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魏武)国家信访局负责人日前在就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要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这份被认为是信访工作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总体部署的《意见》,旨在在更高层面上对中国信访工作提出统一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具体的指导。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国将通过开通信访绿色邮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设立国家投诉受理中心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表达诉求。

在工作态度上,这位负责人要求,对群众来访要坚持文明热情接待,对群众来信要认真负责办理。

他同时指出,要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对信访活动中少数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这位官员介绍说,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说,尽管近年来中国信访工作发生了积极可喜的变化,但所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而艰巨,新的信访问题不断出现。

据国家信访局介绍,除政府之外,信访工作还涉及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及人民团体等系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很多问题单靠一个方面一个部门难以有效解决。

“必须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统筹协调好各个方面。”这位负责人说。

根据《意见》,中国将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并从综合协调、问题排查化解、信息汇集分析、督查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作为保证信访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中国将继续把信访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意见》既是理论创新的成果,也是实践发展的成果。”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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