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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名委员提案:领导重大决策终身负责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13  | 文章来源: 新京报

昨日下午3时,8位人大代表在人民大会堂河北厅接受记者访问。本报记者赵亢摄

本报讯 针对一些地区领导决策轻率浮躁,造成损失后,又因为领导干部已不在任,造成责任难以追究的情况。连建伟等1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在全国实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促使领导干部科学决策。

这份提案认为,领导干部的工作核心问题就是决策,正确科学的决策是各项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但一些投入多,规模大、对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从决策提出、实施到产生效益,往往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周期,决策正确与否、效果如何,短时间内很难验证。由于时过境迁,一些当初参与主要决策的领导干部有的已退居二线,有的已调到其他地区、部门任职。

10多位委员认为,如此则使得责任追究制度扭曲、变形,降低了威慑力,也助长了一些领导干部的浮躁心态与短期行为。

提案建议,中纪委、监察部在全国实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领导干部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提出、实施以及结果的全过程负责,一旦发生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论时间过去多久,也不论决策人是否调离原工作单位,均应视情节追究其责任。从制度层面促使领导干部放弃短期行为,克服浮躁心理,更加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论办事情,做决策,均要按照科学发展观想问题。(记者马力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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