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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承东 男 1964年11月 布依族
现任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袁承东代表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注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2003年12月在深圳参加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并作“实践‘三个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交流发言。他利用业余时间撰写了大量宣传文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利用视察、会议、培训班等场合,大力宣传民主法制建设。他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官法、检察官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活动。他多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审议监督法、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物权法草案等。他认为,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意义重大,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拓展参与范围、提高参与质量,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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