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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辉 男 1950年10月 汉族 中共
现任广东省化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东辉代表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先后两次应邀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研讨会,多次参加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他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坚持深入基层,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经常利用节假日接待群众来访,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尤其关注“三农”、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修改义务教育法的议案、在参加义务教育法立法研讨会上提出取消中小学校等级评估、小学入学年龄提前到六岁、突出素质教育的法律地位等意见被采纳,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后,其他媒体也作了大量报道。2005年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他在会议上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与监督的发言,受到常委会委员的肯定。他对劳动法、教育法、安全生产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等法案的修改意见、建议,受到有关部委的重视。他认为,基层代表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活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也为代表履行好职责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代表工作极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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