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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观察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作关于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200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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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法律草案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体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两税合并 漫漫艰辛十二年路
两税合并就是指内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适用的“外国企业和外国投资企业所得税”要合二为一。长期以来,我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两套税制,对外资颇为照顾。从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两税合并”的呼声便此起彼伏。
草案说明实录
金人庆:统一企业所得税法时机成熟 草案基本可行
今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草案发送全国人大代表,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研读、讨论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普遍认为,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的时机已经成熟,草案基本可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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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后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定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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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纳税人范围为企业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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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利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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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方式统一 征管依税收征管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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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范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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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资影响不大 部分企业享过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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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创公平竞争环境 企业所得税改革遵循六原则
专家访谈实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解读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2007年3月9日10时,中国网特别请到了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先生为大家解读《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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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企业名义税率同 实际税负差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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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是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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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首次引用居民和非居民企业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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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由地区型优惠转为产业型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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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局稳定是吸引外资最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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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是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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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不会使外资企业税负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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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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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外资企业过渡期安排基于三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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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是从公布之日算起而非生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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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什么要定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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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优惠和间接优惠是调整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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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问题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
法学院教授刘剑文
编辑: 陈维松
延伸阅读:
关注《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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