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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军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大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和制定颁发了近40部党内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有力推动了军队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目前,我军的党内法规已涵盖军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和廉政建设等方方面面,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科学体系。
2003年,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颁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2004年,中央军委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2005年,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5年来,军委、总部还先后颁发了《关于加强军队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提高各级党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的措施》等党内法规和法规性文件,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强化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
每部党内法规颁布后,各级都及时召开党委会、常委会认真学习,及时对各级干部特别是政治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各级各类院校都把学习《政治工作条例》等法规纳入教学。各单位坚持每年开展学法规知法规活动。几年来,全军和武警部队团以上单位共举办党内法规制度培训班5万多期,90%以上的党员受到培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按照法规制度开展工作的意识普遍增强。
各级党委和领导机关始终坚持以法规为依据,检查指导部队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特别是2004年以来全军组织的从严治军检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检查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检查,对党内法规制度在部队的贯彻落实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目前,全军党的建设逐步走上了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运转、党员依法自律的轨道,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解放军报》 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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