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服行政赔偿复议决定的,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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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26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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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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