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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矿安监局长收矿老板40万好处费获刑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9-05  发表评论>>

  本报讯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渝南监察分局原局长吴俊根,20多次收矿老板好处费40余万元。9月3日,市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对其判刑11年。

  相关证据表明,今年43岁的吴俊根,最初是从基层干起,今年初调任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任处长。吴俊根担任渝南监察分局领导时,该局分管万盛、南川、綦江等地的煤矿。最近几年煤炭吃香,多停产一天,矿老板的损失就是以万元来计算。为此,一些矿老板只得找到他“通融”。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8年1月间,吴俊根利用手中的权利,在开展对辖区煤矿的安全检查、事故处罚、复产验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为矿山安全评价公司帮忙揽业务中,先后20多次收受煤矿老板等人送的好处费40.6万元。在处长位置上还没坐热的吴俊根,因今年1月18日南川高桥煤矿的一起煤与瓦斯突出致13人死亡的矿难,让他非常胆寒。事故发生后,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及时介入调查,并从中发现吴有受贿嫌疑。同年4月9日,吴被刑拘。

  颇为喜剧的是,吴俊根去年9月接受某中央媒体采访时,记者问他“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时,他回答说“煤矿安全不死人、监察队伍不出事”。

  记者 罗彬 通讯员 瞿庆鸿

文章来源: 华龙网-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 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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