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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大报告的法学解读:一篇精辟的法治报告
    张文显,十七大代表中唯一的一位法学教育工作者,这位学贯中西具有哲学博士头衔的法学家,不仅对法学,而且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非常精深的研究。他参与过十七大报告稿的讨论和修改,他对十七大报告的感情和理解都非常人可比。[详细]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走向法治政府的清晰足音
    10月15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在第六部分第五节,用381个字,明确了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和要求,与此同时,代表席上,党的十七大代表、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用笔在报告上勾着粗粗的红线。做了二十多年政府法治工作的经历,使他在内心备受鼓舞,同时也越发感到肩上的责任是那么重大。[详细]
  服务型政府首入十七大报告 中国依法行政迈出大步
    “我们以前的政府没有法治政府的概念,也没有责任政府的概念,现在明确下一步要建立一个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行政纲领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权责一致,所以我想这是一个很大进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曙光20日做客中国网“中国访谈”栏目解读十七大报告时这样表示。[详细]
  司法体制改革:从“推进”到“深化”的丰富意蕴
    司法体制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面对的话题,也是胡锦涛总书记十七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寥寥数语却意蕴丰富。[详细]
  访法学会党组书记:弘扬法治精神 繁荣法学研究
   十七大代表、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刘飏手里的那份十七大报告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她在报告里画了许多杠杠,边角处还写了注解、体会。刘飏说,胡锦涛同志的报告高瞻远瞩、内涵丰富、求真务实、催人奋进;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二十九年的经验,同时全面深刻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么样发展等 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报告为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指明了方向,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详细]
  十七大代表肖扬:报告再提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令人振奋
    十七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十七大期间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满怀深情地说:“历史将铭记我们党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这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肖扬强调说,令人振奋的是,胡锦涛同志在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中又郑重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详细]
  十七大代表贾春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
    作为中国人,我们生活在一个很好的时代,在中国的历史上应该是前所未有的强大。我们和全世界各国的关系总的讲都是比较融洽,与我们的周边国家、各国的关系都是不错的。作为中国人应该感到自豪![详细]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洪亮的声音回荡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伟大跨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依法执政:法治轨道上,党的领导更加权威而科学
 扩大民主: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加大保障民权
重在治权:建设服务型政府,保证权力为人民谋利

中国网独家解读

李成言谈反腐倡廉

李曙光谈依法治国

解读十七大报告发展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的重要论述

 

依法治国走过十年 点滴进步都深刻影响人们生活

法治是人类的梦想。为了法治,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了不懈的探索。

1978年12月,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全文]

中国渐入“规则”时代 为市场经济完善之必然

伴随着市场化改革深入与加入WTO,我国已深度融入全球制度体系,与之相应的,中国进入大规模规则集中形成和完善期

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加入世贸组织,不仅使中国拿到了进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入场券,更把中国带入了全球制度体系之内。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中国正在进入市场“规则”的集中形成期。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说中国进入“市场规则集中形成期”,并不是说此前中国没有规则、或没有市场规则,而是指经过市场经济初期大规模体制机制转轨、特别是2001年底加入WTO以后,中国已深度融入全球制度体系,中国经济社会乃至政治运行,都在某种意义上与世界有了更紧密的联系。中国要想在全球政经格局中游刃有余,必须建立一系列既符合中国国情,同时又与世界惯例并行不悖的规则,更积极也更主动地发展自己、融入全球。[全文]

依法行政 观念渐入人心
一个“法”字,让整个社会有章可循


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需要一系列行政立法的保障。数十年来,行政立法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这一工作最早从1989年就开始了。当年,行政诉讼法制订,该法的性质是从监督的角度来推进政府的依法行政。行政诉讼法从1990年开始实施,大概三年以后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已经提出来要依法行政,该法的作用由此可见。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中国行政立法取得的成果包括:1995年的国家赔偿法、1996年的行政处罚法、1999年的行政复议法、2000年的立法法、2001年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4年的行政许可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行政法体系日趋完备。

据悉,最近正在起草和审议的法律还有行政强制法、行政收费法和行政程序法。著名行政法学家应松年认为,从立法的角度来说,也可以说是在行政领域里带有支架性质的立法,我们的目标比较明确,而且都在动手做,相信在不远的时间里都能陆续出台。[全文]

中国治国方略演进大事记:从重视法制到重视法治

  1978年—1996年

  ●1978年12月31日邓小平在其著名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党中央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确定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针。

  ●1989年9月26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回答《纽约时报》记者提问时说:“我们绝不能以党代政,也绝不能以党代法。这也是新闻界常讲的究竟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我想我们一定要遵循法治的方针。”

  ●1992年

  邓小平在对南方考察谈话时再次强调:“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全文]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形成和发展


今年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十周年。十年前的9月12日,党的十五大郑重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
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我担任司法部部长,亲身经历和见证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的过程。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还得从中央举办法制讲座说起。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强法制建设的要求,1994年下半年,司法部党组经过慎重研究,向党中央正式提出为中央领导同志举办法制讲座的报告,并且草拟了讲座的选题。[全文]

依法治国,法律是基石
1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188件法律


依法治国,法律是基石。1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188件法律。目前,中国已有220多件现行有效的法律、680多件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这些法律部门齐全,数量适度,内在统一、外在协调,标志着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以宪法为统帅

宪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依法治国方略确立以来,中国进行了两次修宪。

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具有划时代意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宪法。法治成为国家意志。[全文]

十年法治事件备忘:宪法维权和民生民权进入生活


宪法维权
乙肝歧视维权第一案

【案情】 2003年6月,青年张先著在安徽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该省公务员考试在成绩名列第一的情况下,却因携带乙肝病毒被取消了录取资格。2003年11月,张先著以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侵犯其权利为由提起行政诉讼。2004年4月,法院判决芜湖市人事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推荐理由】 这个“乙肝歧视维权第一案”,点燃了我国大约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的希望,社会各界反对就业歧视的呼声越来越高。该案判决后,浙江、四川、福建等省相继修改了有关规定,国家人事部门也进一步统一了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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