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10月,国内首个地方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在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正式通过。从此,重庆市各级决策机关、决策承办单位、执行机构违反《规定》,导致政府重大决策失误的相关责任人都将被问责,并依法追究其他相应责任。《规定》从提高决策水平、保证决策质量着眼,从准备、决策、执行3个方面入手,规范了“谁来决策、决策什么、怎样决策、决策后果”等4大决策过程基本环节。
《规定》的出台获得了山城市民的一致好评。重庆金建科电子有限公司员工王小丁说:“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规定》要求通过报刊、互联网、电视等媒介向社会公布,或者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备选方案的意见,并要求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形成报告,这充分说明政府在做重大决策时更加注重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重庆的这个例子,是10年来中国各级政府加强依法行政的代表事例之一……
行政立法的发展
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需要一系列行政立法的保障。数十年来,行政立法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这一工作最早从1989年就开始了。当年,行政诉讼法制订,该法的性质是从监督的角度来推进政府的依法行政。行政诉讼法从1990年开始实施,大概三年以后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已经提出来要依法行政,该法的作用由此可见。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中国行政立法取得的成果包括:1995年的国家赔偿法、1996年的行政处罚法、1999年的行政复议法、2000年的立法法、2001年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4年的行政许可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行政法体系日趋完备。
据悉,最近正在起草和审议的法律还有行政强制法、行政收费法和行政程序法。著名行政法学家应松年认为,从立法的角度来说,也可以说是在行政领域里带有支架性质的立法,我们的目标比较明确,而且都在动手做,相信在不远的时间里都能陆续出台。
同时,现在的这些法律文件中基本上都有一个部分,即所谓问责的部分。这一部分虽然还需要进一步具体完善,但毕竟它已经有了,这本身就是一个进步。
在立法工作机制上,政府也创新不断。比如,开门立法蔚然成风:公众参与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一一落实;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以及向社会公布立法草案的方式被广泛采用;各地还在积极探索建立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以防止开门立法流于形式。
政府行为的进步
目前,依法行政已成为我国各级行政机关最为流行的工作语言和基本准则之一,日渐深入人心。随之而来的,是政府依法自律方面事例的数不胜数。
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9月发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并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六项禁令是: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严禁索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严禁酒后执法;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工商总局有关人士表示,之所以出台这六项禁令,是因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乱收费、乱罚款,粗暴管理、野蛮执法,以权谋私等现象,在一些单位和个人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1月24日也颁布六项禁令,以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杜绝部分环保执法人员工作中存在的态度粗暴、作风霸道、执法野蛮等问题。
在杭州,2003年9月5日,市长茅临生与46个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一年中败诉案件超过20%,将直接影响“一把手”的年终目标考核和单位评先进。
今年7月27日,北京市同时颁布了六项制度:《北京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北京市关于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的若干规定》、《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北京市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办法》、《北京市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及《北京市关于法规规章实施准备和评估报告工作的若干规定》,来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北京市关于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的若干规定》就是解决效率问题,因为过去部门之间你推我、我推你的现象严重,老百姓无所适从。而《北京市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就是减少执法人员处罚时自由裁量的自由度,最终减少处罚时的随意性。
目前,我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已经建立了3000多个“一个窗口对外”式的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或行政办事大厅,同时还建立了1000多个行政投诉中心。推行政务公开,实行社会听证,公示审批结果,打造服务型政府以及加强行政监管等等,几乎已成为各地政府创新管理的共同选择。
来自北京法院的统计显示,前几年,“民告官”案件政府败诉率挺高,这两年则逐步下降。法官分析说,这表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强了。以前政府部门很多情况下存在程序不合法、行政不作为,现在行政措施比以前严谨了许多,行政不作为现象也减少了,相应的败诉率自然也就下降了。
依法行政的未来
应松年认为,如果政府是一个法制的政府,那么可以说法制国家基本上就差不多了。这是一个关键和核心。
应松年回忆起他有一次到基层某市讲依法行政的课时于课后就餐,有人问起依法行政到底是什么意思。他还没回答,一个基层官员就说,连这个都不知道呀?治官治权就叫做依法行政。应松年为此很是欣慰,觉得一个地方领导已经有这样的法律意识,很了不起。
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则注意到了,在今年两会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毫不留情地对政府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甚至不符合法制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或者说是反省,而且用词都很严厉。比如说办事效率低、行政成本高、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用词都毫不含糊。这表明了中央政府的一种姿态,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更有希望的未来。
有人总结说,回望依法行政的进程,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国的依法行政正在经历着三个方面的重要转变:
一是依法行政从一种外在要求向内在追求转变。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识到,依法行政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口号,而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每一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
二是依法行政由自上而下推动向上下互动转变。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认识到,依法行政不是一项普通的业务工作,而是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风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
三是依法行政从政府推动向政府与人民群众互动转变。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依法行政不再仅仅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要求,而成为整个社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
这些转变,昭示着我国依法行政进程正在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更加透明、廉洁、高效、亲民的政府,将在明日之中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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