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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女性地位的不断提高和自身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成为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主角,在经济上,她们也更加独立,消费能力大大提高,渐渐成为社会消费的主力军。在这支主力军中,城市女性的作用尤其明显。
作为文化程度较高、消费能力较强的人群,城市女性的消费行为和消费观念对于整个社会的消费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她们的消费观念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农村女性的消费观念和行为;另一方面,作为妻子和母亲,她们的消费理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丈夫和孩子。因此,城市女性的健康消费,对于推动全社会健康消费的发展和节约型社会的建立,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为了了解城市女性的消费观念和现状,2005年9月至10月,华坤女性消费指导中心共同开展了一项名为“中国(8城市)女性消费状况问卷调查”的活动。
这次调查和“2006年中国女性生活质量问卷调查”活动同时开展,两项调查的对象完全重合,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请参见《2006年中国女性生活质量报告》的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一 对个人收入的支配
1.已婚被调查者对个人收入的支配
这次调查数据表明:在已婚女性被调查者当中,46.5%的人个人收入由“自己支配”;51.3%的人会将自己的收入“和丈夫的放在一起,两人共同支配”;而将收入交给“丈夫支配”的仅占2.2%。
2.不同年龄已婚被调查者对个人收入的支配
通过这次调查分析比较显示:在被调查者中,41~50岁这一年龄段的已婚女性中,“完全由自己支配”个人收入的比例最高,占51.06%;其次是61~70岁年龄段的女性,占47.62%;接着是20~30岁年龄段的女性,占45.79%;其他依次为31~40岁和51~60岁这两个年龄段的女性,各占43.98%和42.98%。
3.不同收入已婚被调查者对个人收入的支配
这次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收入最高的已婚女性,自己支配个人收入的比例也最高。月收入在4001元及以上的女性当中,个人收入“完全由自己支配” 的比例为52.86%;其次是月收入在3001~4000元的女性,这一比例为49.06%;接着是2001~3000元收入的女性,这一比例为42.48%;而1001~2000元和1000元及以下月收入的女性各占42.22%和49.21%。
4.不同学历已婚被调查者对个人收入的支配
这次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学历越高的女性,个人收入“完全由自己支配”的比例也越高。在拥有“本科”和“本科以上”学历的女性中,个人收入“完全由自己支配”的比例为53.59%;拥有“大专学历”女性的这一比例为49.50%;拥有“中专或高中”学历女性的这一比例为43.32%;拥有“初中及以下”学历女性的这一比例为30.34%。
二 家庭消费
(一)已婚被调查者对各种家庭消费作主的情况
1.由女性作主的家庭消费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77.3%的已婚女性决定着家庭“吃”、“穿”以及“日常用品”的选择和购买,可以看出,家庭日常消费基本上是女性“说了算”,她们已经成为家庭日常消费的主要购买者和决策者。
另外,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22.7%的已婚女性在家庭进行“买房”、“买车”、购买“贵重物品”等大额支出时会“自己作主”,还有77.3%的已婚女性会和丈夫共同商议后再决定,但她们的喜好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家庭重大消费的最终决策。
2.不同文化程度已婚被调查者对各种家庭消费作主的比较
这次调查数据显示:当家庭在进行“投资”、“买房”、“买车”、购买“贵重物品”和“大宗电器”等大额支出的时候,文化程度为“本科及以上”的被调查者作主的比例最高。
3.不同收入已婚被调查者对各种家庭消费作主的比较
通过分析比较发现:在被调查者中,月收入在4001元以上的已婚女性在家庭“买房”的时候由“自己作主”的比例最高。
4.不同年龄段已婚被调查者对各种家庭消费作主的比较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41~50岁这一年龄段的女性无论是在家庭大额消费支出还是日常消费中,都是最有“发言权”的,由她们作主的各种家庭消费的比例都高于其他年龄段的女性。
(二)拥有房产的情况
1.房产证上写着谁的名字
房产证上写着谁的名字这次调查数据显示:在已购买住房的家庭中,房产证上写着“妻子”名字的占32.6%;写着“丈夫”名字的占38.2%;写着“夫妻双方” 两人名字的占21.9%。
2.不同年龄段已婚被调查者拥有自己名下房产的比较
通过分析比较发现:在被调查者中,51~60岁这一年龄段的女性,家里的房产证上写着“自己”名字的比例为41.82%,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的女性。
3.不同文化程度已婚被调查者拥有自己名下房产的比较
这次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文化程度为“本科”的女性中,拥有自己名下房产的比例最高,为48.78%。
4.不同收入已婚被调查者拥有自己名下房产的比较
从这次调查的结果来看:在被调查者中,收入越高的女性,拥有自己名下房产的比例也越高。收入在4001元及以上的已婚女性中,拥有自己名下房产的比例是38.93%;收入在3001~4000元的女性中,这一比例为35.81%;收入在2001~3000元的女性中,这一比例为31.86%;而收入在1001~2000元和1000元及以下的女性,这一比例分别为29.41%和16.65%。
5.不同城市被调查者中,妻子拥有自己名下房产的情况
通过地域之间的比较发现:在被调查者中,在北京、西安、哈尔滨这些北方城市,拥有自己名下房产的女性,多于上海、广州、长沙、成都和南宁这些南方城市的女性,前者为36.3%,后者为30.5%。
6.不同城市被调查者中,夫妻共同拥有房产的情况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上海、广州、长沙、成都和南宁这些南方城市中夫妻共同拥有房产的比例,远远高于北京、西安、哈尔滨这些北方城市,前者为30.7%,后者仅为6.8%。
7.不同城市被调查者中,丈夫拥有自己名下房产的情况
不同城市被调查者中,丈夫拥有自己名下房产的情况这次调查数据进一步显示:尽管在这8个城市中,写在丈夫名下的房产要多于妻子,但在南方城市中,这种差别不是特别明显,写在丈夫、妻子以及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的比较平均,分别为32.2%、30.5%和30.7%,而北方城市中,则差异比较大,这三个比例分别为48.5%、36.3%和6.8%,丈夫拥有房产的比例远远高于妻子。
(三)2005年用于家庭的最大一笔开支
这次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已婚女性2005年用于家庭的最大一笔开支,“买房”居第一位,占19.8%,其次是购买“大宗电器”,占18.7%,排在第三位的是“装修”,占16.7%,排在第四位和第五位的分别是“孩子的教育费用”和“投资”,各占13.8%和12.9%。
本文摘自《2006年:中国女性生活状况报告》,由中国网独家发布。其他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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