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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四大制度创新闯出医疗改革的新路势在必行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05  | 文章来源: 光明日报

编者按: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农工党、九三学社联组会讨论时指出,要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有利于人民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本期,让我们共同关注医疗改革。

3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第22次药品降价方案;然而,就在第二天,全国100多家医药企业老总在京开会,向国务院上书《关于改革“以药养医”机制的建议》。这份建议的内容直截了当:药品降价已经进行了10年,全国性大规模降价21次,声势很大,实效却不大,这说明,不从“以药养医”的根上下手,再干10年,再降100次价,也解决不了问题。单纯的药品降价,不能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这只是围绕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多次不同意见交锋中的一次。一直以来,如何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神经,许多人为此开出了多种“药方”。解决这一问题有多重要?去年10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时的一番讲话,能让每一个中国人感觉到那沉甸甸的份量——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保证人民群众公平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

治病须治根。今年1月8日,卫生部部长高强在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首次向公众宣布,今后,围绕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将坚持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具体包括: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科学规范的医院管理制度。

来自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信息表明,经过多年的探索,如今,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思路已日渐清晰,那就是——用制度创新闯出一条新路。

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政府责无旁贷

第一次正式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这一重大历史任务,是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卫生部部长高强认为,这是中央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保健权益,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但这一制度的具体内涵包括什么呢?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告诉记者,这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中心内容是三句话:政府组织,人人享有;免费提供公共服务;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毛群安介绍说,这项制度的实质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卫生体系和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并健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基层卫生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主体是公共卫生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采用适宜医疗技术和基本药物,由政府承担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这项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注重公平和效率,将有利于缩小群众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差距。

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助理袁钟博士认为,我国人口多、人均经济水平和财政收入低,这种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健康保障制度必须从最基本的卫生保健入手。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着手建立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条件:一是党中央强调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注重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政治基础;二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这是经济基础;三是人民群众要求基本卫生公平,期盼社会和谐,这是社会基础;四是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取得了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工作经验,这是工作基础。

建设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记者了解到,2007年,围绕推进这一制度建设,我国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将成为卫生工作的重头戏,构建公共卫生机构与各种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的城乡公共卫生安全网、每个乡镇建设好1所公立卫生院、每个村建设好1所卫生室等,都将成为新的一年中政府为普通百姓办实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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