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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国务院《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布,这份文件确定了实行医药分业等几项原则,其中“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服务集团。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等内容,被解读为完全“市场化”的医改开了绿灯。
把公立医院卖掉,让其完全“市场化”,这里面牵涉到太多的利益纠葛,因此,争论一直是十分激烈的。江苏宿迁市人民医院的“全卖光”医改模式,在全国引起了极大关注和激烈的争论。最后理论和其他国家的经验表明完全市场化并不能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宿迁并没有突破这一点,宿迁模式被证明失效。
卫生监督部门对于卖公立医院的产权改革方式,似乎一直不太积极,其实,这一时期在卫生部门内部,对此事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且十分激烈,“政府主导”与“全面市场化”两派的意见相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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