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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江苏省普通高校音体美招生办法公布
中国网 | 时间: 2007-02-18  | 文章来源: 扬子晚报

昨天(17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07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试说明。

音乐专业通过考试来检验考生是否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是否掌握了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是否具备良好的歌唱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并具有一定的演唱或演奏能力、表现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考试科目包括基本乐科、主试科目和加试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美术类专业考试要求以中学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着重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素描和色彩科目均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体育专业考试要求以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相关教材为依据,着重测试考生的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和运动技能综合运用能力。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基本技术选考科目。其中,面试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孙为立 龚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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