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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管执法推出新规 轻微违法首次免除处罚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2-27  发表评论>>

  武汉城管执法新规:轻微违法首次免罚

  此举将避免“一步到罚”处理方式;阮成发提出“大城管”构想,认为城管应做“问题管理局”

  昨日,武汉召开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武汉市市长阮成发在会上表示,城市管理的好坏将决定城市形象的好坏,进而将会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经济发展。 会议部署了今年城管工作重点,今后,对于初次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轻微违法行为,将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免于处罚,但是必须签署承诺书,第二次违法就要接受处罚。

  【亮点一】

  推行轻微违法首次免罚制

  今后,对于初次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轻微违法行为,将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免于处罚。推行临时占道许可“红黑榜”诚信登记制,规范商业占道宣传活动管理。

  解读: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行首次免罚制主要是因为执法对象多为弱势群体,应避免“一步到罚”的处理方式,体现人性化执法。

  此外,将开展便民服务,适当允许自行车流动售报,支持放心早餐工程,规范治理夜市排档,实行定时间、定规模、定业态经营,为全民创业提供条件。

  不过,在执法过程中也将会建立好城市辖区的管理档案。对于初次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轻微违法行为,将以批评教育为主,但是必须签署承诺书,第二次违法就要接受处罚。

  【亮点二】

  城管执罚将有具体“标尺”

  按照以往法律规定,对某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处50元至200元罚款,执法相对人以此与执法者经常讨价还价。今后,武汉的城管执罚将实行处罚量化标准。

  解读: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主要是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性,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城管执罚的“自由裁量”容易出现同样的违法行为受到不同的处理,从而导致执法不公和执法不严现象。

  此次,编制行政处罚额度细化标准,可以保证城管执法制度的正确实施,从源头上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亮点三】

  实行户外广告位招标拍卖制

  今后,城管部门将所管辖的城市公共资源广告位推向市场、竞标拍卖,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水平。

  解读: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年”活动。实行户外广告位招标拍卖制,将推行专家评审、拍卖、监理、公示和监管保险五项制度。落实《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明确禁设区、限设区、展示区管理范围,规范户外广告空间布局。

  从而,避免公共资源广告位价值被低估而造成的公共资源损失,使公共资源广告位的使用市场化和规范化。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 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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