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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征收土地增值税 阴阳合同逃税者将被追缴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18  | 文章来源: 南方日报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地税局了解到,深圳市近期将推出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草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同时,深圳还将对以前在二手房交易之中,采用阴阳合同逃避纳税的个人依法追缴税款。

征收办法已经形成初稿

据介绍,土地增值税针对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根据国家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发展商及二手房交易中的卖方需要对房盘转让过程中的土地增值部分缴纳税款,增值额没有超过开发成本20%的普通住宅项目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增值额占项目开发成本50%以下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占项目开发成本越高,税率最高,最高可达60%。对于个人来说,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宅,转让征收0.5%的土地增值税,144平方米以上的征收1%的土地增值税。而且深圳对开发商采取预增的办法,也就是在开发商开始出售住宅的过程中,先预征收1%至2%的税收,项目全部卖完以后再全面清算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国家1993年规定的税种,不过一直没有开征,2005年深圳率先提出恢复开征土地增值税,上海、南京已经恢复征收。目前,深圳征收办法已经形成初稿。深圳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的汇算清缴办法初稿已经形成,“还在进一步的完善当中,不久我们即可推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汇算清缴。”业内人士认为,受此政策影响最大的是囤积土地、长时间不开发的开发商,特别是一些中小规模企业。因为开发周期越长,需要纳税的金额就越高,从整体上来讲,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会一定程度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遏止投资热。

二手房交易将按评估价征个税

深圳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深圳将以前在二手房交易之中,采用阴阳合同逃避纳税的个人将会依法追缴税款。深圳新的二手房交易个税新的征收办法已经整理完成,今后深圳二手房交易将会按市场评估价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介绍,新的征收办法主要针对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合同价低于成交价,即采用阴阳合同避税的情况,今后税务部门将根据有关部门推出的市场评估价来征收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据透露,这个评估价目前只做住宅,初步研究把全市分成58个片区,每个片区根据最新的二手房的评估价算出二手房的指导价。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这项措施对遏止房价作用有限,因为在二手房实际交易中,常常是卖方实收成交价款,而把所有税费推给了买方。(凤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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