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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仍有田鼠肉偷卖 改称为天鹿肉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7-17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短信发送邮给朋友打印文本关闭  本报讯 记者许静、孙晶报道:湖南田鼠已进入广州市场?记者昨天走访城郊部分食肆发现,近来确有一些饭店出售田鼠肉,来源可疑。省食安办有关负责人强调,省卫生厅对吃鼠早有禁令,且田鼠容易传播疾病,建议市民莫食。

番禺食肆偷卖鼠肉

记者昨天在番禺下滘一家餐厅看到,餐牌上写着“天鹿肉一斤68元”。“天鹿肉”是什么?服务员解释,就是田鼠肉。据服务员介绍,田鼠肉可以有红焖、白灼、蒸等多种做法,还有田鼠肉干煲仔饭供应。她极力推荐说,田鼠有强身乌发之效,属于“山珍”,销售情况一直不错。

至于这些田鼠的来源,服务员介绍:“都是从清远的山里收购来的甘蔗地里的田鼠,没有一点腥味的。”记者问,会不会是湖南运来的老鼠,她表示,绝对没有。“那些老鼠是用药毒死的,不能吃。”

鼠肉店已越来越少

记者根据“线人”提供的地址,只找到一家餐厅供应田鼠肉。据番禺这家餐厅老板介绍,以前这一带卖田鼠肉的食肆成行成市,“非典”以后吃田鼠肉的食客越来越少,很多餐厅都不做了,这一带只剩下这一家。另据一些食客介绍,以前广州沿江路、黄石路都有食肆出售田鼠肉,不过现在没什么人吃,都已经不做了。

然而,一位“资深”食客介绍,其实在番禺、广从路、东莞、南海等地都还有田鼠肉供应,但都只对熟客。想吃必须经熟人介绍,通过电话预约。

“一鼠抵三鸡”是误解

广州的鼠肉是否湖南灭鼠行动的战利品?目前尚无明确证据。专家提醒,由于灭鼠中大量使用鼠药,鼠肉可能含有剧毒,人类食用会有危险。即便情况并非如此,野外的田鼠也容易传播疾病,不宜食用,所谓“一鼠抵三鸡”的说法并无科学依据。

文章来源: 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 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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