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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推出八项措施稳定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16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7月4日,顾客在山西太原市一家超市选购猪肉。统计数据显示,太原市猪肉平均价格近日上涨,达到每公斤19元左右。新华社记者江宏景摄 

新华网北京7月16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商务部16日在京召开部分省市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工作座谈会,要求采取8项有力措施,努力稳定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保证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会议分析了当前我国生猪供需形势,督促有关部门和地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8项措施,研究部署做好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三部门提出以下8项要求和措施:

——迅速扑灭猪蓝耳病等疫情,加强疫情防控,解除养猪户的恐惧心理,保护母猪生产力、增加市场仔猪供应。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生猪、牛羊肉、禽肉、蛋、水产品等其他副食品生产发展,特别是可替代猪肉消费、短期可以见效的禽、蛋的生产,增加市场副食品供给总量。

——千方百计增加猪肉供给,重点保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市场供应。

——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措施,确保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要采取措施保证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的基本稳定。

——加强市场、质量、价格监管和监测工作。严禁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场,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市场价格的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盲目发展和出口。各地要停止新建、扩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并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新闻媒体要正确分析猪肉价格上涨的原因,客观看待猪肉价格上涨的影响,引导社会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发展改革、农业、商务、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各城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国务院确定的8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市场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今年以来,猪肉价格在5月初和7月初出现了两次较大幅度的上涨。有关方面认为,这次猪肉价格上涨带有一定的恢复性质。我国猪肉价格在1997年达到每公斤20.22元后,10年以来总体上处于下降态势。与1997年相比,2006年我国猪肉价格下降了19.8%。此外,粮价上涨、养猪成本的提高,需要通过价格上涨补偿。

据介绍,猪肉价格上涨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养猪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和发展。5月份猪肉价格上涨以来,母猪存栏已经开始恢复。但由于生猪生产受到母猪繁育时间的制约,从农民留养母猪到生产出仔猪再到育肥猪上市需要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猪价偏高和猪肉供应偏紧的局面还将持续相当长一个时期。

针对当前猪肉价格快速大幅度上涨、生猪供应不足等问题,5月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对扶持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做出了全面部署。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8条措施,积极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为尽快扑灭疫情,农业部紧急安排了12家企业生产猪蓝耳病疫苗,目前全国已使用猪蓝耳病疫苗近8000万支。财政部已拨付猪蓝耳病疫苗经费2.85亿元,向各地政府拨付了低保资金4.7亿元,并对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补助2.8亿元。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经出台增加母猪补贴、对大型养猪场补助等措施鼓励恢复生猪生产;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对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进行了补贴。(记者江国成、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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