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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砖窑"重灾区"曹生村6人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16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今天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黑砖窑事件中,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共追究有关责任人2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9人,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2年2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党内严重警告10人,撤销行政职务包含撤销任职资格及罢免职务10人,行政降级5人。 此外,组织处理1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6人。中国网对此进行了现场直播

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介绍说,分别给予洪洞县县委书记高洪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洪洞县县委书记、县长职务,建议免去县长职务。给予洪洞县县委副县长王振俊免去县长职务。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原党委书记现任窑炉区副区长段红霞严重警告处分,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许金铁撤销镇党委副书记处分。建议给予性撤职处分。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巍勇斌撤销职务处分。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党委委员、宋葛平撤销党委委员职务处分。给予洪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乔红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洪洞县工商局局长石红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洪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礼金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洪洞县工商局副局长李清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洪洞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更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洪洞县工商局副局长李华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洪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张安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他说,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工商所所长王宁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派出所所长刘林忠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党支部书记王东级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罢免其县人大代表职务。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村委主任赵军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建议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的职务。

他说,司法机关对洪洞县广胜寺镇派出所、广胜寺镇工商所、国土资源局、广胜寺镇所,共6名涉嫌犯罪的工作人员采取了司法措施,正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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