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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天预警北京新增加3种:干旱 雷电 霾将发布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14  | 文章来源: 新京报

 

能即时发布信息的公共设施,都将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昨天下午,北京市气象局首席预报员孙继松在介绍《北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防御指南》时说,北京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的覆盖面,让更多的人能及时了解天气变化。

北京灾害天气定为13种

孙继松介绍,《北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防御指南》是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与北京地区天气气候特点相结合的成果。共包括暴雨、暴雪等13种灾害天气。“北京地区一般不会有台风袭击,因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中不包括台风。”

新增3种危害严重灾种

孙继松说,《北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防御指南》将取代《〈北京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实施办法》,在原灾害种类和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或修订了部分灾害天气的预警级别,如增加了“暴雨蓝色预警”、“暴雪蓝色预警”、“高温黄色预警信号”等;新增近年来危害严重的干旱、雷电、霾等灾种;同时,对某些预警标准进行了修订,如对暴雪、寒潮、霜冻、道路结冰等不同等级的预警标准进行了调整,对沙尘暴的黄色、橙色预警时效也进行了调整,由24小时改为12小时。

公共场所应及时发布预警

“天气变化会影响每一个人。”孙继松说,要让更多的人及时看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规定,学校、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置或者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他设施传播气象预警信号。“重新建一套设施比较难,我们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的覆盖面。”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还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电子显示装置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等通信网络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的可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林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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