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计算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时间表

    在综合考虑现代化指标体系建立的理论基础、宏观判据、指标设计、算法规则之后,可以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处于关键地位的 “目标依据”、“能力依据”和“过程依据”,进行有效的识别与度量,其后才能真正实现:

    · 变对现代化目标的“静态设限”为“动态追击”;

    · 变对现代化进程的“自定完成”为“零距离逼近”;

    · 变对现代化内涵的“二元结构”为“一元并轨”;

    · 变对现代化实现的“单极推动”为“整体合力”。

    · 按照所设计的现代化指标体系,在确立的基础算法“差距-速度-变量(噪声)”非线性三维预测模型中,经过比较严格的分析和计算,初步获得了中国各省、市、自治区(暂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在“零逼近”基础上,率先实现现代化目标的时间表。该现代化目标的设计,严格地以达到当时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作为参照,得出了中国各地区依次实现现代化目标的时间。到2050年,作为一个国家整体,中国将基本达到当时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占全国人口总量的85%;占全国GDP总量的92%),基本实现现代化。此前,全国将有13个省、市在2040年左右率先实现现代化目标(占全国人口总量的65%;占全国GDP总量的80%)。到2060年以前,全国将有27个省、市、自治区实现现代化目标(占全国人口总量的95%;占全国GDP总量的99%)。最后实现现代化目标的有:甘肃(2062年)、青海(2065年)、贵州(2070年)、西藏(2075年)。

    中国网 2003年1月21日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