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质量,优化城镇产业结构。着重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城乡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发挥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引导城镇化集约发展,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全国城镇体系。加速人口城镇化进程,力争在21世纪中叶使城镇人口比例达到60%。
促进人口有序迁移和流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逐步调整大中城市户口迁移政策,保障公民正常迁移和择业权利,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利,促进人口在城乡、区域间合理流动和分布,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改革管理体制,以属地化管理为主,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为流动人口提供多方面服务。
努力增加城乡就业机会。改革劳动就业制度,拓宽城乡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结构。进一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集体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发展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培训,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在城镇建立覆盖所有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有利于劳动者自身发展的社会环境。
中国网 200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