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旅行社行业进入21世纪初叶,在继续快速发展的同时,总体上呈现出行业规模、结构和分工体系的快速变动态势。促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因素,除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这个根本性动力外,还包括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和出境旅游经营体系调整两个针对性更强的因素。顺应中国旅行社行业在新世纪继续发展的需要,对我国旅行社行业管理的基本法规制度进行改革调整是非常必要的。
一 2001年中国旅行社行业的基本状况和变动趋势
2001年中国旅行社行业的基本状况是,企业数量继续大幅度增长,但其中的国际旅行社企业数增加有限;资产运营和变动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数量伴随企业数量和经营规模一同增长;业务经营规模继续扩张,效益状况稳定;三大市场业务结构有根本性变动,企业规模结构和行业总体状态特征稳中有变。
(一)旅行社企业数量状况及其变动所反映的问题
根据2001年度全国旅行社业务年检提供的资料,2001年底,全国旅行社企业数为10716家,比2000年增加1723家,增长19.16%。其中,国际旅行社为1319家,比2000年增加51家,增长4.03%;国内旅行社9397家,比2000年增加1672家,增长21.65%。
我国旅行社企业数的变化反映出,第一,全国各地贯彻国务院于2001年初召开的全国旅游发展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发展国内旅游的精神,国内旅游发展步伐从总体上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第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因为西部地区限于基础、配套条件和企业投资能力,在一定时期内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条件与东中部地区还存在明显差距,从国内旅游入手实现旅游开发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成为大多数西部省市的选择,进而推动了国内旅行社企业的大量增加。第三,中国旅游业继续向顺序成长的基本趋势转变,国际旅游在产品和市场开发、组织接待和服务等各方面对资金、技术、人员素质和能力等的要求远远高于国内旅游,因此从国内旅游入手经营旅行社业务越来越成为投资、经营者进入旅游行业的选择,近年来国家旅游局将素质、业绩优良的国内旅行社作为国际旅行社审批的优先对象和不少地区规定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必须先设立国内旅行社(即要求开办旅行社从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开始),也都直接导致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企业数量增长的这种明显差距。第四,正因为国际旅游特别是我国一直大力发展的入境旅游早已进入常规成长阶段,而国内旅游由于连续几个“黄金周”的排浪式发展等因素至今仍处于超常规成长阶段,所以,近年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直采取严格控制审批新的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审批限制相对较松的政策。
(二)旅行社行业资产、人员状况及其变动趋势
在企业数继续以近20%的速度迅速增长的同时,我国旅行社业的资产和从业人员数量也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2001年底,旅行社全行业的资产总规模为415.47亿元,比上年增长13.55%。其中,所有者权益总额216.39亿元,增长26.64%;负债总额199.08亿元,仅增长了2.07%;注册资本金总额为130.63亿元,增长15.39%。当年全国旅行社直接从业人员为19.24万人,比上年增长17.11%。其中,主要业务人员的数量为,导游8.46万人,领队0.87万人,会计2.21万人,经理4.46万人。全国旅行社企业平均占有资产387.45万元,企业平均从业人员数为17.95人。可见,随着国家和全社会重视旅游业发展,我国旅行社行业的企业、资产、从业人员队伍的规模也都在快速扩张,实力进一步增强,全行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从资产和人员数量看,企业规模小的行业特征也依然非常突出。
(三)旅行社的经营规模、效益及业务结构状况及其变动情况
2001年我国旅行社业务经营和效益状况良好,且主要指标同比增幅都很大。当年全国旅行社营业收入总额为589.80亿元,增长25.51%,平均每元资产创收1.42元,平均每个直接从业人员创收30.65万元。利润总额为12.85亿元,增长23.09%,收入利润率为2.18%,下降0.04个百分点。外汇结汇7.85亿美元,增长38.94%。入境外联783.44万人次,增长24.67%,接待入境旅游者1453.64万人次,增长27.09%;入境旅游收入总额为150.00亿元,利润总额为5.61亿元,收入利润率为3.74%,下降0.2个百分点。国内旅游组团3516.17万人次,增长31.95%,接待5894.39万人次,增长37.96%;国内旅游收入总额331.33亿元,利润总额3.79亿元,收入利润率1.15%,上升0.09个百分点。组织出国旅游152.02万人次,增长27.42%;组织港澳旅游127.97万人次,下降26.20%;组织边境旅游89.54万人次,下降14.56%;出境旅游收入总额为81.57亿元,利润总额为2.86亿元,收入利润率为3.51%,下降1.08个百分点。从业务量看,国内旅游总收入最大,入境旅游居中,出境旅游最小。从效益水平看,入境旅游利润最多,利润率最高,且与上年基本持平;国内旅游利润数居中,虽然利润率最低,但有所上升;出境旅游利润数最少,利润率已低于入境旅游,降幅非常明显。因此,从2001年情况看,国内旅游业务的基础地位进一步稳固和突出,入境旅游作为旅行社的业务品牌地位更为突出和重要,出境旅游垄断经营的局面迅速转变,其利润率降低至入境旅游之下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可以预见,随着国家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加大力度发展国内旅游和规范、引导出境旅游适度发展政策持续、广泛、深入地贯彻落实,国内旅游的基础地位、入境旅游的主导地位和出境旅游的补充地位必将在旅行社业得到更为突出的显现。
(四)旅行社行业规模结构及其变动
2001年,综合排序居前100名的国际旅行社,企业数占7.64%,结收外汇和创利占到近70%,比上年下降约10个百分点,外联、接待入境旅游者和收入等占50%左右,基本与上年相当;综合排序居前100名的国内旅行社,企业数占1.06%,创利占到99%(即其余九千余家国内旅行社盈亏基本持平),上年此比例高达130%(即其余国内旅行社总体处于亏损状态),组织、接待旅游者和收入等占20%左右,比上年上升约3个百分点。可见,国际旅行社少数大企业居于垄断地位的状况有所改观,国内旅行社则趋势不太明显,但全国旅行社行业规模结构状况没有改观,规模小、实力弱、效益低的中小型企业仍占绝对多数。此外,旅行社行业体制改革进一步展开,尽管国际旅行社中国有制企业仍占60%,股份制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分别约占30%和10%,但国内旅行社中国有制、股份制和其他类型的企业已形成三足鼎立状况,反映出国际旅行社在企业数量增长较少的同时,企业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也相对迟缓,而新增企业多的国内旅行社改革的步伐就快得多。
(五)旅行社行业的总体特征及其变动情况
总体来看,由于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旅行社行业近年来改革和发展的步伐也很快,行业规模持续快速扩张。然而,限于认识、政策、制度、体制和环境等原因,旅行社行业状况整体上的特征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小、弱、散、差和机制落后的面貌仍存在,与其在旅游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和旅游发展的实际需要之间的差距日渐明显,以至一直被当作为旅游行业治理、整顿和规范的重点对象。
二 旅游市场整顿和出境旅游经营体系调整对旅行社业的影响
继1995年我国实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1996年至1999年持续进行旅游市场治理整顿之后,2000年到2001年又着手进行出境旅游市场整顿,2002年旅游市场打假打非进一步变成全国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三个重点之一。2002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随之旅行社出境旅游业务经营体系发生了重要变化。在出境旅游市场整顿和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中,首先受到普遍关注的仍然是旅行社行业和作为其主要业务人员的导游、领队。因此,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对旅行社行业的影响非常大。
(一)市场整顿规范对旅行社行业的影响
旅游市场整顿要致力于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非旅行社的组织、人员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即无证照经营,和旅行社企业超范围经营,以及旅行社经营及其从业人员服务中存在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旅游者权益行为。这些都与旅行社业密切相关。无证照经营旅行社业务在中国旅游市场一直非常普遍,涉及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非旅行社的企业和个人,也包括境外组织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办事、联络机构经营出国旅游业务。旅行社企业超范围经营主要是国内旅行社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未取得出境旅游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经营出国旅游的旅行社超越目的地组织出国旅游。旅行社经营及其导游、领队人员服务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是搞零团费甚至负团费结算(即不向接待旅行社支付接待费用,甚至反过来要境外接待旅行社按旅游者人数向其返还利润即所谓“人头费”)和私收佣金、索要小费等。全国各地查处了一批非法、违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组织、人员,其中有不少旅行社包括大旅行社受到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和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对旅行社行业的主要影响分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整顿规范从总体上优化了旅行社企业经营和行业发展的环境,包括加强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建设,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引导、监督,督促旅行社和相关企业认真履约和守法诚信经营。另一方面,市场整顿规范还迫使旅行社改革企业制度和创新经营机制,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市场信誉,促进旅行社行业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出国旅游经营管理体系调整对旅行社行业的影响
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旅游局与公安部发布实施《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其规定出国旅游组团旅行社由9家增加到67家,在取消原来由组团旅行社自行委派的代理旅行社的同时,由国家旅游局批准设立了350余家出国旅游代办点(也均为国际旅行社)。我国旅行社行业在长期的入境旅游外联与接待业务分工逐步弱化的同时,试图在出国旅游中构建新的批发、代理业务分工体系。但由于业务特性、利益分配、环境等因素的共同作用,这一尝试很快遇到了类似问题,代理旅行社的出国旅游业务实际上与组团旅行社的业务范围趋同,直接组团、送团到国外旅游,多变成事实上的独立批发商。2002年,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出国旅游组团旅行社增加到528家,同时规定不设代办点和代理旅行社,而由组团旅行社彼此之间相互代理。在旅行社按业务特性进行纵向分工尚未基本形成的情形下,很快遇到了与前两次相似的问题,即来自旅行社企业和一些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展出国旅游代理、零售网络体系的要求已经提出并趋于强烈。无论如何变动,但有近一半的国际旅行社能够合法经营具有招徕、收客、组团、发送团和开发出国旅游产品与出国旅游市场等完整业务特性的出国旅游业务,对于我国旅行社行业的业务分工体系变动的影响是基础性和决定性的。在国内旅游发展改变了我国旅行社只有外联业务、接待业务和外联社、接待社而没有组团、产品和市场开发业务的基础上,出国旅游将完整的旅行社业务从国内扩展到国际上。
(三)在发展与规范的过程中进一步反映出旅行社行业的性质
关于旅行社行业的性质特征,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有不同的表述,最基本、最通俗的是公认为旅行社是“行商”,可以“业无定所”,因此,对旅行社及其主要从业人员从外部进行监督管理的成本非常高,且难度非常大,通过产权设置变革形成企业和员工的内在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很多国家比较成功的选择。但另一方面也不可忽视,这就是旅行社业本身是旅游行业中的“弱势产业”。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消费的是一种组合性产品,这种产品的形成和生产本身就受到各个供应商的制约,包括供应商数量及其生产经营方针、产品和服务的质与量、合约形成和履行方式等。与汽车等产品一样,只要有一个零部件缺失或不合格,整个产品就成为残次品。但与有形产品不同的是,旅游产品又具有生产与消费同步、消费者直接参与生产过程、无法用退换货进行赔偿等特性。由于消费者直接参与旅游产品的生产过程,仅仅是其态度、主观感受差异就会令一次旅游活动的结果大为不同。这样,旅行社在市场上与其供应商和顾客之间的关系都很微妙。因此,有人形象地比喻旅行社业务如国粹麻将玩法中的一种,叫做“全求人”。与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等弱势产业比,旅行社业务受自然气候、国内国际的人文社会气候如政治、经济、外交形势等的影响也很大。此外,作为劳动和知识密集型行业,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要以人为本,其面临的要求又是比较高且具有易变化、不确定和个性化等特征。在治理整顿和规范中被认为是市场秩序不良的一个主要原因,且成为不易解决的难点,既与旅行社行业特性关系密切,与没有根据行业特性的要求来改革、调整法规制度设置有密切关系,市场机制不健全也是重要的外部环境。
(四)中国旅行社行业的症结和出路
中国旅行社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不仅仅在于其企业队伍的“弱、小、散、差”,主要也不是从业人员素质问题,而仍然在于其机制不科学,集中表现为其产权制度落后,没有很好地按照业务特性和外部环境来进行变革调整。因此,解决中国旅行社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出路就在于产权制度创新,法规制度的修订调整则是其中的重要条件。
(节选)
(蔡家成 经济学博士、国家旅游局计划发展与财务司计划发展处处长)
中国网200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