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会议又称旧政协会议。是指1946年1月10日至31日,中国各政治派别共同协商,为了建立一个民主中国而进行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在重庆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共38名,其中国民党代表8名,共产党代表7名,中国民主同盟代表9名,无党派代表9名,中国青年党代表5名。政协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关于政治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的问题。
经过艰苦的谈判,会议取得重要成果。主要是:1、通过《和平建国纲领》作为政府的施政纲领。纲领确定:建设统一、自由、民主的新中国,保持国家的和平发展;规定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并拥有用人权;规定政府委员名额的一半由国民党以外的人士充任,而所有涉及施政纲领之变更者须有出席委员2/3赞成始得议决,等等。如果实行这样的政府改组,国民党虽然在其中仍占有主要的地位,但它已经不能为所欲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将保有能够保障施政纲领实施的否决权。纲领确定:改组后的政府应是从结束国民党的“训政”到实施宪政的过渡时期的政府,它负有召集国民大会以制订宪法的任务。2、通过宪法草案案,规定:立法院为相当于议会制之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并对立法院负责,立法院对行政院全体不信任时,行政院或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这种制度,虽仍不能改变国民政府的阶级本质,但对于蒋介石独裁政体是一种否定。这是向政治民主化方向的一种进步。同时,宪法草案又规定了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原则,规定省为地方自治的最高单位,省长民选,省得制定省宪等。这类规定,对于解放区民主政权的存在和发展可以起一种保障作用。3、在军队问题上,会议经过多次讨论,确定了军党分立、军民分治的整军原则和实行以政治军的办法,并决定由军事三人小组(中共代表周恩来、国民党政府代表张治中以及以顾问身份参加的马歇尔组成)商定中共军队的整编办法并进行整编,同时按照国民党政府军令部的计划整编国民党军队。
政治协商会议历时22天,在通过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案、宪法草案等五项协议后,于1946年1月31日闭幕。政协协议虽然还不是中国共产党所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纲领,但它在实质上是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政治制度和反人民的内战政策的否定,因而在当时的条件下,基本上符合于全国人民的和平民主愿望。协议的通过,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亲密合作并同国民党中坚持民主进步的人士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中国人民的政治胜利。由此,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各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制定共同纲领、民主管理国家的政治主张,更加深入人心,并且成为中国人民争取实现的目标。
中国网 200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