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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群众维权应采取合法的形式合理诉求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3 月14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4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也是各类矛盾集中凸现的时期。造成这些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就是一些地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比如说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侵害了群众的利益。

处理新时期的社会矛盾,温家宝总理强调了两点:第一,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第二,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合理的诉求要通过合法的形式来表达。

温总理说,最近,在一些行业和地区,确实接连发生了一些重特大的安全生产事故,这是非常痛心的事情。温总理指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提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他强调,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使各级工会能够起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安全的责任。

针对记者关于“中国什么时候允许工人建立独立的工会”的提问,温总理指出,在中国,工会是工人自己的组织,不是由雇主建立的。

2006年3月14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之后,温家宝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三楼大厅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提问。中国网进行了现场实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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