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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金人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出口退税应实事求是地采取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进一步的共同负担。
金人庆说,去年我国实施了出口退税机制的改革,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行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进行了改革。去年一年,一次性全部偿还了过去欠企业的2000多亿出口退税,还做到了当年不欠一分钱。这次改革现在看来是成功的,提高了政府的信用,维护了政府的形象,也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状况,改善了财务的状况,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也提高了地方政府对出口退税管理的积极性。
金人庆介绍说,中国的外贸出口,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企业的自行出口,二是外贸企业带领企业出口,三是外贸企业收购外贸产品出口。前两种形式因为征税的地点和退税地点一致,所以没有任何困难。第三种收购出口的形式,造成了生产地征税,但要到东部的口岸地区出口退税。这个情况过去一直存在,因为原来出口退税全部是由中央财政承担的,所以这个问题就没有显现出来。
金人庆解释说,去年,因为有25%的低收入以上的增量,退税部分需要由地方政府负责,这样就出现了生产地和出口地之间的矛盾。这个问题原来在改革方案的设计里,已经注意到要完善机制、推进改革的问题,当地要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自行出口和外贸的代理制,假如能够这么做,这个矛盾也就解决了。但是,因为中国的发展很不平衡,特别是中西部很多外贸出口企业规模很小,产品也比较简单,要自行出口或者代理出口比较困难,这需要一个过程。
金人庆指出,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实事求是地采取由中央与地方进一步的共同负担。今年3月份的外贸出口和出口退税数字出来以后要进一步研究,看地方政府能够承担的出口退税能力和它每年增值税的增长能力是否相适应,如果超过这个能力,将由中央政府财政来负担。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就财政税收工作答记者问,本次记者招待会由李连宁主持。
中国网 200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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