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府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将继续采取哪些措施?在3月9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从去年到今年2月份,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和督促清理,已经为农民工催回拖欠工资250多亿,占2003年拖欠的95%以上,一年解决将近70%。同时着眼于法制建设,《劳动监察条例》和《工资支付条例》正在加快起草和出台。
王东进介绍说,现在中国农民工粗略统计有9300万,主要从事城市的建筑业和生产服务业,已经是产业工人中主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对于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对待农民工问题的方针就是四句话:公正对待、加强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
所谓公正对待,就是我们清理了这些年来不利于农民工就业的不合理的政策规定,和城市的劳动者一视同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第二是保障权益。根据《劳动法》,所有的中国劳动者都享有劳动权利、休息权利和保障权利。但由于我们国家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农村人口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要想一步做到像城市职工那样,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我们现在正在探索怎么用更加灵活、更加适合于广大农民工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保障权益方面,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怎么解决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的工资问题。这个问题,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做出批示,去年国务院还为此专门发了文件。我们和有关部门成立了部级联席会议制度,研究了具体方案。从去年到今年2月份,我们采取专项检查,督促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到现在为止,已经为农民工催回拖欠工资250多亿,占2003年拖欠的95%以上,一年解决将近70%。通过解决清理拖欠工程款为主要切入点,定了三年完成任务。现在主要是清理陈欠,控制新欠,不要再发生拖欠的情况,对此我们很有信心,把这个问题在三年内解决掉。
王东进说,清欠工作也要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目前,我们正着眼于加强法制建设,在今年加快《劳动监察条例》的起草和出台,再就是《工资支付条例》,要用法律法规的办法来进行管理。其次是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总结一些地方开展的保障制度、工资支付和预警制度,同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拖欠工资问题以及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问题,得到和城市职工一样的保护。
2004年3月9日下午3时,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副部长王东进、张小建就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答记者问。
中国网 200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