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需要把握好的六个问题

 

一、统一认识,明确定位,牢牢树立出资人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精神上来,统一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上来,深刻认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性质、职责范围、工作对象、主要任务及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为实现开好局、起好步奠定思想基础。

二、政企分开,两权分离,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关系。为了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必须坚持政企分开,坚持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就是保证出资人主体到位,权利到位,责任到位。“不越位”就是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错位”就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行使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和部门也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

三、分级代表,分级监管,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本级政府负责。要切实负起责任,共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下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上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四、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程序,努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要制订管理办法,对涉及企业的调查研究、数据收集、出国考察等,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协调,尽量不给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五、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要立足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配套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要努力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有机统一,配套推进各项改革。

六、勇于探索,谨慎从事,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这就要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必须树立勇于探索的精神,积极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国资委网站  200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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