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维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二、关于代表职工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 三、关于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利 四、关于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权利 五、关于维护职工的民主参与权利 六、关于维护职工的民主监督权利 七、关于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权利 八、关于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权利 九、关于维护社会性别平等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十、中国广大职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