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首要任务是乡镇机构改革,而乡镇机构改革基本是在撤乡并镇的背景下进行的,其中也包括村的合并。
我国农村的撤乡并镇并村工作实际上在改革开放之初已经开始,近年在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下速度有所加快。
乡镇个数由1992年的48250个减少到2004年的36952个,平均每年减少2、2%,而80年代初我国的乡镇数量超过了7万个。这一期间乡的数量平均每年减少5.29%,而镇的数量在2002年之前保持稳定增长,增长速度达到3.43%。2002年之后,乡数量的减少的速度开始放慢,镇的数量由增长转为减少。2004年,镇的数量比前一年减少417个,减少幅度为2.13%。
2002年以后,行政村的数量也在稳步减少,平均减少速度达到1.74%;1999年之后,行政村减少的速度加快,平均减少速度达到2.41%。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总人口在12年里逐步减少情况下,乡镇平均人口和行政村平均人口都有所提高。据我们调查,一些地方鼓励农民搬迁到新村庄或更大村庄,使得一些自然村也在消失。2003年开始,浙江省在一年多时间里大规模并村,村庄已从原来的4万多个缩减到目前的约3.8万个。丽水400多个自然村消失,温州撤并了500来个自然村。
大规模的撤乡并镇并村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中央2004年1号文件对撤乡并镇并村提供了政策支持,这个文件指出要求“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建制,有条件的可实行并村,提倡干部交叉任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
响应中央的号召,同时也出于地方经济发展考虑,各地都对撤乡并镇并村采取积极态度。浙江省温州市作出了“人口达不到500人的小村庄一般都予以撤并”的决定。云南省2004年8月作出决定,到2005年底全省乡镇总数在原有基础上减少15%左右。四川成都市2004年9月开始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短期内将乡镇数目由316个减少为240个,调整比例达到24.1%。江西省2005年起对全省每个乡镇按照1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经费,对1998年以来撤并的乡镇,每撤并一个再给予同样金额的奖励,奖金归并入的乡镇所有;按照每个行政村1万元的补助标准、对1998年以来每撤并一个村奖励1万元的标准(奖励资金归并入的村所有)。
这里重点介绍和评论湖北省的机构改革工作。湖北省正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他们的主要做法是:各乡镇将统一设党委、人大和政府3个领导机构,不再设政协机构,领导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其他职能转移到市场或中介组织;党委书记原则上兼任乡镇长,几名党委副书记分别兼任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常务副乡镇长,其他党委委员兼任别的政府主要领导职务;撤销乡镇原内设机构,按职能合并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严格控制行政编制,岗位总数在35~45名之间。湖北省对乡镇撤并工作给予奖励:对各地1999~2004年乡镇撤并给予一次性奖励,撤并1个乡镇奖励50万元。其他许多省市区也都在近两年出台了类似的改革措施。
湖北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实现了事实上的“党政合一”,减少了工作中的摩擦,提高了公共管理的效率。
湖北省乡镇机构改革的另一个亮点,是朝着“议行合一”的方向前进了一步。在一个人口不多的社区或城市,公共事务比较简单,大众的行为规范已经受到较高的立法机构所制定的法律的约束,便没有必要分立议政机构和行政机构。从这个意义上说,湖北省把乡镇一级的政治协商会取消是很明智的。
地方政府在撤乡并镇并村方面的动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城市化的冲动,二是取消农业税所产生的财政压力。为了鼓励房地产业的发展和扩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利用,全国许多中小城市降低了农民进城落户的门槛,通常农民只交纳些许正常费用就可以办理完毕落户手续。县域经济规划通常会确定3~5个镇作为重点发展对象,为了支持这些镇的发展,镇的周边乡往往会成为被兼并的对象。在并村过程中,常常会置换出土地,给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提供了土地资源。
农业税取消以后,加重了地方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的困难。一些地方不仅眼下的财政支出发生更大的财政赤字,旧债务的归还也成了问题。在农业税费改革之前,村干部的工资还通过“村提留”收入项目得以发放;农业税取消之后,很多地方的村干部工资也由财政支付。这种背景下,通过撤乡并镇并村有可能减少干部职数,节约开支。
撤乡并镇并村工作的影响和后果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撤乡并镇并村过程中,各地同时进行乡镇机构改革,减少了管理机构的数量和干部职数。机构改革的主要做法是:
(1)党、政和人大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主要领导身兼数职,减少了领导职数。湖北省在全省推广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的做法。
(2)精简机构,减少了干部职数。一个乡镇党政机构的数量通常2~5个,“党务行政办公室(或综合办公室)”、“经济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是常见的机构设置。
(3)传统的“七站八所”的职能实行分解,公共服务职能转移到县级业务部门,其他职能实行市场化运作,县级业务部门可以通过有偿委托“站所”开展业务的办法实现其公共服务职能。
(4)乡村中小学调整布局、压缩校点。
第二,并村过程中有可能置换出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我们在山东等地调查发现,一些经济实力比较强的村统一在一定区域建设农民住宅,把周围的村民搬迁过来,空出的旧村用地作经济开发使用。这种做法和现行政策有一定冲突,将迫使有关方面作出政策调整。
第三,撤乡并镇并村增加了居民居住的集中度,提高了基础设施利用的效益,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农民居住集中度提高以后,一些现代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利用效率可以提高,上下水、道路和能源供应可以按现代方式提供,农民的生活质量可以提高。浙江省的一些自然村在居民撤走以后变成了田野和山林,森林覆盖率有了显著提高。
第四,撤乡并镇并村有可能加快中国农村的城市化步伐。经过多年的撤乡并镇工作,我国农村已经大量存在4~5万人口规模的镇,这些镇在西方国家实际上被看作城市。只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基础设施达到一定水平,这些镇在本来的意义上也已经变成了城市。只要我们调整城市标准,允许建立“县管市”的体制,我国的城市化率在统计概念上会有显著提高。
第五,撤乡并镇并村也可能发生一些消极后果。一些地方把村民委员会改为街道办事处,原来的村民自治体制由此消亡,农民的民主权利受到削弱。村一级社区因为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公共服务职能不得不集中到乡镇服务机构,而乡镇合并以后行政权力的辐射半径增大,农民办事要跑更多的路,农民感到不方便了。特别是中小学大规模撤并以后,农家子女上学的困难增多,更多的学生不得不住校,增大了农民的负担。另外,按照一般情形,农民住在自己耕作的土地上有利于农业生产,而把农民集中起来居住会给农民的耕作带来不方便。(摘自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2006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